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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亮剑” 板块指数当日下挫2.36%
发布时间:2021-03-24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罗逸姝 实习记者 庞昕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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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2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月23日,同花顺电子烟板块中近八成成份股下挫,板块指数当日下挫2.36%。个股方面,亿纬锂能重挫15.85%;爱施德跌停;集友股份跌9.37%。美股雾芯科技周一收盘大跌47.84%。

  此前,两部门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实施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在前期充分调研、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和市场发展情况,吸收国际监管经验,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说明,本次实施条例的修改,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二是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也与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方式一致;三是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对于电子烟行业的影响,机构分析指出,此次监管出台明确了雾化电子烟的监管主体和方向,后续还需等待具体细则落地。长期来看,监管落地也将推高行业门槛,行业集中度将有提升。

  天风证券在研报中指出,此次条例的修订将首先明确雾化电子烟的监管主体,加强监管是主要目的。此前对于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尼古丁并无严格管理措施和生产体系安全监督方案,而在对雾化电子烟进行“类烟草化”管理后,监管机构或将对尼古丁的生产、销售进行许可制或牌照制,有资质、生产规范的企业可允许进入产业链生产、销售环节。据其预计,后续将对电子烟落地征税细则,依法按照烟草制品进行税收管理。

  华泰证券也表示,此前我国电子烟市场除禁止向青少年销售电子烟及互联网线上销售外,尚无明确的政策及法规。若实施条例修改最终落地,则电子烟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须按照实施条例规定申请许可证,并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电子烟产业各环节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提升,劣势企业与经营不规范企业将被出清。

责任编辑:安和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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