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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要求罢免直选工会主席 当事人喊冤称已尽力
发布时间:2013-03-18
文章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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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位直选工会主席赵绍波在接受 羊城晚报专访后,比较勉强地留影全国首位直选工会主席赵绍波在接受 羊城晚报专访后,比较勉强地留影欧姆电子厂大门内的工会宣传栏中的工会组织架构图欧姆电子厂大门内的工会宣传栏中的工会组织架构图 拿着资方的薪水代表工人向资方叫板不容易 东方IC供图拿着资方的薪水代表工人向资方叫板不容易 东方IC供图已解约的部分工友在派发维权宣传单已解约的部分工友在派发维权宣传单

  罢免风波里的直选工会主席

  “很冤,也很累,希望大家不要把矛头对准我个人。这几天感觉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这里的水很深!”

  3月13日下午3时,被工人们的《罢免建议书》弄得焦头烂额的赵绍波终于打破沉默,对工人们的“非理性”指控大吐苦水,此时,距离他风光当选中国首个直选工会主席仅仅过去了9个月。

  除了工会不作为和运行不透明等五大“罪状”是否属实外,人们更多地在关注这种领着资方的薪水却要代表工人向资方叫板是否存在制度性的缺陷,毕竟该直选曾被专家学者称为“重启工会改革的第一步”。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杨桂荣 (发自深圳)

  指控

  工人列举五大“罪状”

  要求罢免工会主席

  2月28日中午,欧姆电子厂工人在厂工会办公室楼下张贴了一份写给欧姆工会委员会的《罢免欧姆工会主席建议书》。该建议书由22名已经和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的工人发起,共有100多名工人在上面签名,要求立即召开欧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会员的罢免权,罢免工会主席。

  工人们在建议书中提到的五大“罪状”包括:工会运作不透明,工会各项决议不向会员公开,会员无法充分了解工会的运作情况;2012年3月员工罢工中提出的多项诉求,如建立合理薪资制度等,至今仍未落实,员工多次联名要求工会作为,工会仍不理会,未能尽到保障员工基本权益的职责;公司2012年11月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工会主席未经组织讨论通过,便擅自答应公司从工会经费中拨出人民币2万元作为此次活动的经费;2013年1月28日,22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收到公司的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该22名员工多次向工会咨询求助,工会却没有任何作为,导致这22名员工在公司的诱骗下签订了对员工不利的离职协议;2013年2月6日,公司与部分合同到期员工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向书,其中承诺加薪10%,公司单方面取消承诺后,工会主席不但没有维护员工的利益,反而协助资方私下劝说员工签订被公司单方面修改过的劳动合同。

  建议书最后指出,为了维护全体员工的利益不再被侵害,工人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七条、《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要求立即召开欧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会员的罢免权,罢免工会主席。

  13日上午到中午,羊城晚报记者先后在龙岗区大发埔社区龙壁工业城附近采访了第一批22名当事人中的多位工友。原欧姆公司的保安小徐以及其他部门的小朱、小余、小王等多人对工会的“失职”深感不满。

  此外,关于建议书上列举的五大“罪状”,最有可能坐实的一项是关于一个2万元的工会经费指控的问题。根据赵绍波13日下午在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的陈述,当时考虑到工友们出去搞活动,资方已经出了经费中的大头,而工友们要在外面吃午餐,所以同意支出这笔费用,而且这也是事后拿发票实报实销的;另外,他在答应此事的时候也有其他工会委员在现场。

  但此事遭到了工会委员中负责财务的黄姓委员的公开否认:黄委员认为赵绍波这是在避重就轻。据黄介绍,关于外出时工友们吃午餐的费用,这是一万多元,是经过各位工会委员商量同意的;问题的关键是还有另外一笔12850元的差旅费,这笔费用赵一直没有跟大家商量。后经黄委员一再坚持,才召开了一个包括各个工会分会主席参加的约20个人的会议,由赵绍波亲自做了口头检讨,最后大家才勉强同意通过。黄认为,“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

  对赵绍波主持的工会工作,黄委员如此评价:在工会相关章程设计与制度建设方面有贡献,做了很多工作,不能抹杀不能否认,但在一些重大事件上的处理是不合格的。黄委员认为“天大的贡献也抵不上一个原则性的错误”。

  喊冤

  赵绍波称已经尽力

  否认曾被资方拉拢

  针对100多名工人联名签署的罢免建议书,赵绍波认为所指控的五项内容存在一些不真实的地方。“他们说工会活动不透明,哪些不透明呢?他们说此前有事找工会,工会不管他们,都没有真凭实据……所有工会介入的活动都是工会委员民主决议的结果,工会的工作不是工会主席一个人能决定的,我连工会账号的密码都不知道,我的最高经费签单权只有200元!那签名的工人中也存在不真实的,有工人根本就不在厂里,怎么会有他的签名?”

  谈到年前已签订离职协议的22位工友,赵绍波认为,“此事他们事先没有任何人来找工会,公司由各个部门负责人分别找这22个人谈妥的,罢免建议书说‘多次找工会’是不合理乱说的,我们直到年后2月25日才知道,然后召开了紧急会议。但他们年前就已自己同厂方签订了‘N+1’(即工作一年在离职时补一个月的工资,再额外加多一个月)的离职补偿协议书……我对他们是问心无愧的。”

  谈到第二批合同到期的38名员工的维权处理,赵绍波说:“第一批22人事先没找我们,我们没插上手,他们自己私下先签了协议,我们向资方提条件也没这个底气了,他们现在正在走仲裁程序;但第二批到期的38个人我们则公开地进行了很大努力。” 赵绍波强调,“至少,要让资方承认自己此前发出意向书的失误也是不容易的,当然,这离工友们提出的每年10%的工资涨幅还有很大差距。”

  据了解,就在羊城晚报记者与赵绍波对话前,第二批合同到期的38名工友中,有23名工友仍然选择了离职补偿“N+1”的方式,有13名选择留下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可以领取1000元的补偿金(另有2人继续协商)。赵认为,第二批工友中有23人继续选择了“N+1”的离职补偿方式,说明这种方式也是可以接受的,关键是看个人是否觉得合理;至于第一批工友在仲裁中提出的“2N”(即每年补偿2个月工资)的补偿诉求,赵认为“只要法律认可,我们当然支持工友们都去争取”。

  但赵承认自己对法律不太熟悉,“这也是我们这一届整个工会工作的盲点所在”。

  关于网上有传言说赵当上工会主席后被资方拉拢提拔以致改变立场的说法,赵对此极力否认:“首先是因为我业绩好,才会选上工会主席;如果我能够被提拔,那也是因为业绩的原因,绝不会是因为我当了工会主席。相反,如果资方为了避嫌而不提拔我,那才是我的损失……事实上,我至今仍未被提拔,仍然是竞选前的制造二科科长;有人传言我接替了原制造部部长的位置,实际上那个位置被一个日方管理人员接任了。”

  赵绍波称,他所在的制造部是公司的核心部门,之前这个部门的业绩一直是厂里最烂的,他来的一年多时间里,部门的业绩上来了,这才是自己被选作工会主席的原因。

  赵绍波强调,资方不会拉拢或收买一个工会主席,也不可能收买全部的工会委员,“因为那样根本没用,工人们要提出自己的诉求甚至要求罢工,不是工会主席或者几个工会委员能够压服得了的……如果可能,我倒希望资方能够把我们工会的全部工友都收买过来,那样就没有矛盾了。”

  赵同样否认了直选后资方提拔依附资方的工友而打击罢工期间的积极分子的说法,“除了原工会主席因为制造部的原因有岗位调整,其余的工会委员,包括好几个是罢工期间的积极分子,竞选后大家的权力级别都没有变化,也没有部门岗位的调整。”

  矛盾

  工会吃力不讨好,企业裁员人心散

  在分析直选后工会主席的工作为何难做时,赵绍波并不认可所谓“夹心饼”难做的说法,对于记者提出“拿着资方的钱,同时又代表工友去向资方叫板很为难”的情形,赵也不置可否。对于企业工会主席是否应该经济独立(不拿资方工资)而且专职专任的说法,他认为“如果全国的企业都要政府另设一个专门的工会主席,那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队伍,应该不大可能”。

  赵特别强调,如果经济形势好企业效益不错,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工会的工作就会好开展得多,员工们就会珍惜在厂里的工作机会,自然不会提出太不理性的要求。据介绍,欧姆电子最多时员工1000多人,这几年持续减员,目前只有不到500人,这种情况下,人心涣散,自然企业没有凝聚力,员工也就有可能提出一些不太理性的要求。

  赵举例说,第二批合同到期的38个人中,针对资方承认的工作失误(即正式协议中没有此前意向协议书中的工资上涨10%的内容),有个别工友就提出要求资方为自己的失误对每位工友支付3万元的补偿。赵说,“即使是这样的要求,我也代表工会向资方总经理提出了……当然,我也同时向他们表示,这种要求显然不太理性。”

  带着湖北口音的赵绍波数次为自己叫屈:“很冤,也很累,希望大家不要把矛头对准我个人。这几天感觉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这里的水很深!”赵绍波在对话中强调,自己的本职工作是生产管理,兼职工作才是工会主席,工会的工作完全是“吃力不讨好”。谈到可能启动的罢免程序,他表示不想预测结果,只是“心理压力太大,甚至不想干了”,希望上级工会能够就此事进行调查,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与交待。

  14日下午,深圳市上步中路的工会大厦六楼,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和该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古成、法律工作部部长李莹等多人一起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

  几位总工会人士一致认为,欧姆公司“罢免工会主席”事件不是工会民主选举带来的直接结果,而是该公司一直以来的劳资矛盾的延续,因为去年选举前工人罢工时提出的部分诉求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该公司员工人数这两年持续减少,也说明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的问题。

  但问题的导火线应该是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的一次“并不常见的低级错误”:居然给第二批合同到期的员工提前发出了与正式续签协议内容不一致的意向协议书(意向书中有工资每年上涨10%等条款),这显然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深圳市总工会对赵绍波的五条指控的答复是:四条半指控基本不存在,只存在“半条瑕疵”——那就是关于工会费用两万元的问题。但王同信副主席同时认为:从工会费用的支出使用方向来说,也是合乎原则的,工会的钱就应该花到工人身上。更为关键的是:欧姆公司此前从未缴交过工会经费,所以以前都是由企业掏腰包请工人出去旅游;工会选举成立之后,公司缴纳了足额工会费用,当然有理由要求工会承担部分旅游费用。

  至于下一步是否还会继续启动罢免程序直到召开全员大会进行投票,法律工作部部长李莹解释称,根据工会法相关条款,应该由欧姆公司的各位工会委员们在审核罢免建议内容的真实有效性之后再做出集体决议,“相信多数工会委员都会有一个理性的判断”。

  未来

  资方撒野撒惯了,困难只是阶段性

  在连日采访中,记者多次询问各位不同岗位的欧姆工友,包括部分正在走仲裁途径的22个离职人员中的几位,“假如换作是你来当这个工会主席,一方面要干好本职工作领着资方的薪水,另一方面又要为维护工人权益而去向资方叫板,你能干好这个工作吗?”多数人在仔细考虑之后都摇摇头——那么,如果多数人都觉得这个职位难以胜任,是否说明兼职工会主席存在先天性的制度缺陷呢?

  深圳市总工会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是:深圳经验表明不一定。据了解,在2012年底召开的一次深圳市优秀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上,出席的118名工会主席只有11人是专职的,其他人全部都是兼职工会主席——这118个主席的背后,就站着约75万的深圳市工会会员,已经占了深圳市全部工会会员的七分之一。

  几位总工会人士认为,作为一个维权组织,工会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与资方协商“分蛋糕”,涉及利益分割的事情都是比较困难的;再说民主选举工会起步不久,劳方与资方对双方的权益边界仍然不够清晰,双方自然摩擦比较多。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由于对资本的渴望,一度放松了对资方的监管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他们“撒野撒惯了”,但国际经验表明,优秀企业的资方应该和企业工会建立平等对话的关系,才会长久双赢。但达到这种共识的过程很长,工会自身也有一个组织教育统一工人意志的过程。“发达国家为此经历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也要慢慢来,困难是阶段性的”。

  据了解,就在羊城晚报记者前来采访的前一天,欧姆公司日方总经理等人拜访了市总工会。市总工会表示,欧姆电子至今仍旧采用最低工资标准来制定工资薪酬结构,这显然不是一件很光彩的事。经过艰难交涉,双方最后达到三条共识,主要内容包括:欧姆公司逐步规范与新建工会的合作,劳资关系的沟通要在工会的渠道中进行;公司为工会委员参加工会活动及员工培训等提供支持;就员工手册的集体协商达成一致并取得实质成果。

  据透露,对于欧姆公司的员工手册修改和薪酬调整,欧姆工会经过精心准备之后于2月26日启动了与资方的集体协商,其间因“罢免风波”而中止,该活动已于3月15日恢复。

(原标题:工人要罢免直选工会主席 赵绍波喊冤称已尽力)

责任编辑: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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