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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救命钱从重处罚 新密农民医院偷三千元获刑10月
发布时间:2013-05-03
文章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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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日,大河网记者从新密市检察院获悉,新密市全庄村农民郑某在新密市一些医院游逛,偷盗患者的“救命钱”,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郑金松将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现年44岁的郑金松系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乡全庄村农民,小学毕业。2007年11月28日曾因犯盗窃罪于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又因抢夺于2008年3月18日被郑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1年。2011年3月18日郑金松再次因盗窃被郑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1年,2012年2月18日解除劳教。

  解教后,郑金松因没什么学历,也无一技之长,一些太苦太累的活又不想干,于是再一次动了盗窃的念头。但这一次,郑金松吸取了以前教训,作案前先踩点。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郑金松发现,自己以前在菜场、公交车这些经常光顾盗窃的“老地方”现在都装上了监控,以自己的年纪和身板,如果盗窃被发现后根本无法逃跑。于是就将目标放在了医院这一特殊地域。因为医院里人员流动性大,出入方便,人们或忙着化验或焦急等待,根本无暇顾及自己的财物,相对于其他场所而言更不易被发觉。尤其是凌晨3时许这个时间段,病人和陪护家属经过一天的劳累大都进入了梦乡,盗窃跟容易得手。案发后,郑金松供述说。

  2012年4月4日下午,根据事先的安排,郑金松在新密市万客隆附近一游戏厅玩到午夜时分,凌晨3时许,郑金松窜到了新密市红十字医院,在该医院住院部三楼27病房,郑金松顺利地将在此照看父亲的被害人王某放在病床上的上衣和裤子内装的近3000元现金盗走。2012年4月16日,郑金松被抓获。

  值得一提的是,郑金松原本计划在该院多盗窃几个病房的,只是因为很多病房晚上都将门反锁了,因此只成功盗窃了一起。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郑金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近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并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这是2013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公布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后郑州办理的首起医院盗窃被判刑的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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