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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幻想一夜暴富购买假藏宝图被骗12万
发布时间:2007-06-28
文章来源: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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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已在江西省南昌市一家高新企业找到理想工作的受骗学生陈中,和父母一起,专程来到青山湖区检察院,他们向检察官表示了自己的感激之情。陈中说,以后会好好工作,不会再相信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事情了。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渴望就业 误入陷阱

  2005年8月15日,江西某高校学生陈中还没过完暑假,就早早回到学校。马上要升大四了,就业在即,可还没什么中意的单位向自己抛“橄榄枝”。陈中心里又急又闷,约同学小颜出来聊天。小颜带来了他的朋友吕佳。吕佳就读于上海某大学,他向陈中夸口:“找工作有什么难的,我爷爷原来是江西省地矿厅副厅长,如果你们想到地矿厅工作,只要我爷爷一句话就行了!”陈中大喜,赶紧请吕佳帮忙,吕佳又说:“我爷爷上庐山避暑了,这点小事找我父亲就行了。”

  这个“地矿厅副厅长”的儿子叫吕洪波,实际上是给省里某单位一个处长开过小车的司机,2002年下海经商,血本无归,现在跟妻子一起摆地摊维持生活。新学期到了,吕佳昂贵的学杂费让拮据的吕洪波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吕洪波原在江西地质大队工作14年,家里藏有早年地质部门对铅山县部分地块的地质勘探图和地质报告。这些地块的开采权已被人购买,勘探图和地质报告是一文不值。现在有“鱼儿”要上钩了,吕洪波父子决定就用勘探图和地质报告来骗点钱。

  过了一个星期,吕佳告诉陈中:“我爷爷表态了,找工作的事还是等你拿到毕业证再说。不过眼下有一个发财的生意。我父亲知道现在地矿厅内部有一些藏宝图打算出售。通过藏宝图可以挖到金子发大财,不过,这些图只向内部人出卖。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让我父亲出面帮你买,每张一转手至少能赚几十万元。”下午,陈中找来同班同学梁庆和外校的李于,把吕佳的话告诉了他们,3个涉世不深的学生动了心,决定合伙买一张“藏宝图”,再转手卖出,赚笔钱作为毕业后的创业资金。

  层层设局 屡屡得逞

  几天后,吕佳告诉陈中一个银行账号。要他在第二天打1万元钱到账上用于疏通关系,陈中他们照办了。3天后,吕佳告诉陈中买藏宝图还差7万元。即使他们不买,那1万元已经用完,不能退还。陈中3人经过紧急协商,决定以集资买“藏宝图”、转手获利后分红的名义向同学借钱。

  2005年8月28日,陈中几人带着向6名同学借来的7万元现金,交给了吕佳。下午,吕洪波将家里的地质勘探图拿出来,将原制图人等标记剪去,还特意将图纸装在一个印有“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资料档案袋”字样的袋中。吕洪波指给陈中他们看,说图纸上面标有铅山县140多个矿点,每个矿点拿到社会上卖都值十几万元。

  3名大学生如获至宝,但他们还是多留了一个心眼,找来了有采矿经验的熟人进行鉴定,却被告知这些地质勘探图只有配合地质报告才能起作用。3人开始隐约觉得上当受骗了。

  2005年9月1日,他们让吕佳退钱,吕洪波说:“钱已经交上去,退不回来了。地矿厅有位处长和我关系很好,他说有一个福建人正和厅领导联系,他愿意出几十万元买地质报告,一旦地质报告被他买走了,那你们手上的藏宝图就真的没有作用了!”3人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忙问怎么办。吕洪波说:“办法倒有一个,只要你们再肯出4万元,我可以让地矿厅那个处长把地质报告卖给你们,然后我来联系那个福建人,你们再将藏宝图和地质报告一起卖给他,这样至少也能从中赚上百万!”

  深陷迷局 与狼谋食

  此时陈中他们进退两难,只好继续向同学借钱。2005年10月15日,陈中将4万元现金交给了吕洪波。几天后,吕洪波将一袋印有“江西省铅山县港背镇金矿区”字样的地质报告资料交给陈中。

  拿到地质报告后,3名大学生一心想将藏宝图和地质报告转手卖出去,好尽快偿还同学们的集资款,并且交纳新学年所欠的学杂费。开学一个多月了,3人没钱报名,只能靠东借西凑以及做家教来维持生活。

  3名大学生请吕洪波帮忙联系那个福建人,吕洪波总是找借口推搪。12万元已经投进去了,那可是9名学生一年的学费啊!陈中他们不肯就此罢休,就每天轮流给吕洪波打电话。或是上门找他要钱。过了十几天,吕洪波实在被3个大学生缠得没有办法脱身,终于脱口而出:“那个福建人没买到地质报告,早就走了!”

  至此,3名大学生才幡然醒悟:吕洪波自始至终在骗他们!没有办法,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吕洪波有朝一日能良心发现上。他们又是请吕洪波到高级饭店吃饭、按摩,又是陪吕打麻将。还不到一个月,3人又花掉了1万多元。面对同学的“催债”,他们也想到了报案,可几次走到派出所门口,一想到吕洪波在南昌“有权有势”、“神通广大”,只好继续忍气吞声,甚至不敢告诉家人。

  2006年春节,面对面黄肌瘦、无精打采回到家的儿子,陈中的父母吓了一跳。当他们得知儿子是因买“藏宝图”受骗上当时,父母震惊了。他们立即和其他被骗学生的家长互通电话,最后大家一致决定报案。

  2006年3月11日,吕洪波被抓获,吕佳则望风而逃。案发后,吕洪波家属将住房卖掉了,分3次退还了被害学生全部款项。2006年9月28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吕洪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吕洪波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吕洪波上诉后,2006年12月15日,南昌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检察日报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28日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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