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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会员卡纠纷频发
发布时间:2019-01-17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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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金百万遭遇“多事之秋”。

  “实控人被限制消费”、“被列入失信名单”、“因未能如期披露半年报被提示终止挂牌”、“频繁因会员卡争议陷入与顾客的纠纷”等,这些事件的发生,让这家“新三板烤鸭第一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告

  1月4日,金百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发布了补发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2018年11月30日,北京金百万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案件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1月30日发布的案件,直到2019年1月4日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公布。而在公告中,金百万也表示,案件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具体来看,此案的中心在于股权转让,这还得追溯至2013年。彼时,山东省济宁杜氏兄弟餐饮有限公司股东杜延军、菅明昕与金百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如下:以1元的价格向金百万转让杜氏公司51%的股权,并且退出管理和日常经营,金百万取得实际控制经营权,据了解,该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与此同时,协议明确,在协议履行期间,倘若金百万或其关联企业向旗下任何企业发出上市准备的通知,杜延军、菅明昕以持有杜氏公司49%股权的方式进入到金百万或其关联企业的拟上市公司中。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5月份,金百万将所持的杜氏兄弟公司51%股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常明,直接导致原协议提前终止,公转书称,该行为有可能导致金百万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事裁定书》,2018年6月份,杜延军向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也导致金百万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超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其所持有的1050万股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

  对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百万在公告中也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部分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11月26日,依据对相关材料的司法鉴定,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决定对杜氏兄弟伪造印章立案侦查。公司董事长邓超、公司法定代表人邓刚正在积极推动协调解决工作,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实际上,近年来,金百万的业绩表现不理想。虽然金百万2018年的半年报迟迟未能在股转系统中公布,但从2017年的年度报告中不难看出,金百万的业绩正逐年下滑。2017年,金百万营业收入为2.67亿元,比2016年的同期减少了10.3%,归属于挂牌公司的股东净利润减少更为严重,2017年比2016年减少了28.91%,为2205万元;此外,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0.08%。

  会员制度频引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金百万会员制度也一直被消费者所诟病。

  根据媒体报道,一位消费者在丰台区某分店消费时,饭店因经营者变更,原来的会员卡无法全额使用,只能使用卡内余额的20%。

  在金百万的服务员、饭店都未进行变更的情况下,会员卡却无法使用,这令上述消费者感到很不解。

  而对于这样的变更,金百万顺义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因部分加盟店合同到期所致,会员卡可以到顺义金百万总店使用。

  对此,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百万这样的做法,不仅仅是不合理的,更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应该通过315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在不行,可以走法律途径。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无论金百万的经营者是否发生变化,对于消费者而言,都是金百万的品牌,并未发生任何变化。

  事实上,在2018年7月份,由于金百万北京鲁谷店的停业,导致某消费者在金百万充值卡的余额无法退款,只能去金百万其它门店消费使用。而当时,金百万官方的解释是:金百万的各个门店都是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鲁谷店是加盟店,独立经营。

  对此,朱丹蓬表示:“这并不是金百万会员管理制度上的问题,而是金百万整体的运营进入了大面积的亏损之后,变更企业主体的所有人,才导致这样的局面发生。”

  本报记者 余若晰

责任编辑:士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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