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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利乐“反垄断”案已进行到取证阶段
发布时间:2013-07-31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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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表示,利乐案件已进行到取证阶段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正式开通。7月30日,记者在该平台看到,共有12起垄断案件被“点名”,其中9起案件系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而涉案领域则包括保险、旅游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

  行业协会是推手

  今年以来,“反垄断调查”字眼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相关部委已对多个行业发起了5起反垄断调查,涉及奶粉、酒业、黄金首饰等多个行业。反垄断调查的对象,除了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外,涉及国内的大企业、大集团也逐渐增多,反垄断的力度也在加大。仅在7月,就发起三起反垄断调查。而去年则未有反垄断调查进入公众视线。

  46家酒店、15家景点、2家旅游客运汽车公司和20家旅行社……云南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和西双版纳州旅行社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签订所谓《合作协议》或《自律公约》,规定各签约单位组织接待的团队必须通过“州旅游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并限定酒店、景点、旅游用车等,此外还对签约单位的入住房价、景点票价等作了约定,违反者将被罚款。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调查后认定,相关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这只是被曝光的12起案例中的一个,其他还包括“江西省泰和县液化石油气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浙江省江山市混凝土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等。案件涉及建筑材料、二手车交易、保险、旅游、供气等行业。

  “这次集中公布已查结的垄断案件,标志着工商总局建立起反垄断案件公布机制。”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公开表示,今后凡工商总局或总局授权查办的垄断案件,都将通过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及时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在12起结案垄断案件中,9起案件是有关行业协会“带头”组织经营者达成的协议。为此,相关人士表示,行业协会参与垄断协议的问题值得重视。事实上,在“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西双版纳州旅行社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中,行业协会同样起到了助推作用。

  利乐等待“审判”

  7月初,国家反垄断“大棒”挥向奶粉行业。先是惠氏、多美滋、美赞臣、雅培等多家洋奶粉品牌遭到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随后,来自瑞典的包装“大王”利乐公司也被卷入其中。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统一阿萨姆奶茶、康师傅冰红茶、蒙牛系列液态奶、伊利系列液态奶、银鹭花生牛奶、王老吉凉茶、椰树椰汁等国内知名品牌产品的外包装,均由利乐中国提供。

  外界甚至披露,国内市场每10袋纸质软包装液态奶中,至少有8袋由利乐提供生产线和包装材料生产。由于涉嫌利用技术服务方面优势、搭售包装材料、实施差别待遇,利乐7月已被国家工商总局立案调查。

  “目前案件已进行到取证阶段。”任爱荣昨日向《中国之声》透露,我们正在调取证据和分析对竞争的影响,让他们提供相应材料,包括他们的组织结构、市场状况以及签订的一些合同的情况。根据证据,才能决定下一步的程序。

  “垄断行为主要有三类: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吴冬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果企业或者经营者被定性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一年销售额的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Di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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