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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已在全国基本建立
发布时间: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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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9月7日电  (记者彭波)中央改革办督察组6日到中央政法委机关,对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介绍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总体工作进展情况时表示,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中央政法委会同财政部和中央政法各单位,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为各地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供政策指导。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这项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2014年,共有8万多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中央改革办常务副主任、督察组组长穆虹表示,要根据形势发展,建立资金动态调整机制,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得到合理救助;积极探索建立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救助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宣传和救助引导,扩大救助制度的知晓率,形成依法依规救助的导向;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提高救助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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