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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法院:异地执结三起“网状”难案
发布时间:2016-11-07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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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日早上,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玉江接到申请执行人孙某打来的电话,孙某感激地说:“昨天俺的钱已经收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我和家人都十分感谢你们啊!”

  孙某是桐柏县法院执行干警执结的三起案件中一位申请执行人,该三起案件案情相关联,当事人之间关系交错,呈“网状”关系,案件涉及金额共计53万元,案件执行过程遇到很多困难,执行难度大。执行干警们多次奔赴北京、郑州、周口等地,最终成功执行完毕。

  三起案件的共同被告人金某是桐柏县某矿产开采点的个体业主,后来金某把开采业务转让给没有取得相应开采资质的张某、林某。二人家住北京,常年在外做生意。

  与王某一案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王某从2013年1月9日开始在开采点从事巷道出渣工作时被石头砸伤,开采点只垫付了部分医药费,拒绝赔偿其他费用。桐柏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林某赔偿原告王某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被告金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孙某一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孙某因向开采点购买矿产,于2013年先后支付定金3万元和5万元,并支付预付款20万元,后金某未能供货,并拒绝返还孙某所付款项。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金某返还原告孙某定金6万元,货款25万元。

  与张某一案为物权保护纠纷,因开采点附近村民张某承包的堰塘被矿渣淤积2米多深,导致堰塘坝梗被冲毁,养殖遭受损失。桐柏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采取措施防止矿山废渣废土淤积堰塘,并对堰塘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则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

  这三起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金某等均未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张玉江和干警们详细了解案情后,根据三个案件的相互关系分析找准切入点,为提高执行效率,取得更好效果,决定对三个案件进行合并执行。执行干警先后奔赴北京、郑州、周口,摸清几个被执行人的各项财产信息,及时冻结银行存款共计17万,并扣押金某的一辆小轿车,把被执行人金某、张某、林某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金某因得了重病卧床不起,在周口治疗,然后音讯全无。被执行人林某长期在非洲开矿,国内家人未提供其联系方式。被执行人张某则以不知情为由提起了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撤销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拒绝接受判决结果。执行干警们来到周口,多方问询,又奔赴北京,跟当地居民、相关部门联系调查取证,终于与三人取得联系。

  干警们到金某家中看望,带来问候礼品,看到金某病情稳定逐渐康复,放下心来,张玉江跟他详谈后,金某说:“我因为病了,不想操这个心,所以避开你们,但是你说的对,我欠人家的钱早晚得还。”执行干警与张某、林某通过电话联系,向二人说明了其法律义务、责任和拒不执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并把申请执行人的困难情况详细叙述,以情理打动,以法律震慑,希望他们尽快履行生效判决,想想协商解决的办法,张、林二人都分别承诺将尽早出面或委托家人把钱送到。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三起案件执行情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受伤赔偿得到给付,三个被执行人一共支付19万元,解决了王某家庭的长期困难,剩下的赔偿金额在2016年12月之前给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孙某、张某分别与被执行人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部分履行和解协议,支付20万元,剩余部分双方进行了商议,约定了给付时间,孙某和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二人都申请撤回执行。截至2016年11月,该三个异地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成果。 (桑婷)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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