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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彩礼” 婚姻法早已说“不”
发布时间:2016-12-27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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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0年开始,婚姻消费可谓飞涨。彩礼金额较大,容易引起婚姻的变化甚至破裂,并产生一系列纠纷,甚至上升为犯罪。

  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多数人并不了解这一法律规定。法律是否应规定彩礼金额,仍存争议。不过,研究者认为,基层治理有助逐渐摈弃旧风俗、树立新风尚。

  “脱贫不易,小康更难;喜结良缘,毁于一旦”。

  这是一段民间顺口溜,却反映了农村“天价彩礼”已成为贫困地区奔小康路上的一只“拦路虎”。少则十几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的彩礼,让贫困家庭一筹莫展,许多小康家庭甚至因一桩婚事返贫。

  社会各界对“天价彩礼”关注已久,却难觅解决良策。按照传统观念,结婚彩礼既是风俗习惯,也是家庭事务。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至少从表面上看,彩礼再高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外人似乎很难介入。

  不过,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倡导婚事简办,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

  结婚成本急剧上升

  彩礼制度源远流长。在远古氏族时代,男女双方欲结合为配偶,需要由男方赠送给女方两张鹿皮作为礼物。故有“伏羲氏制嫁娶,以俪皮为礼”,这可以算是彩礼的原形了。

  到了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的彩礼以生活或生产物品为主,在实用方面比较讲究,不仅包括烟、酒、茶、糖,还包括衣料、被褥之类,脸盆、热水壶等也在其中。家庭条件特别好的也有送现金和首饰的。

  现在,彩礼在整个婚姻支出中占有重大比例。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刘燕舞曾对上世纪70年代以来的彩礼变化进行过梳理。上世纪70年代到上世纪80年代,结婚对大部分农村家庭来说算不上是负担。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婚姻消费开始上涨,数额相当于一个农村劳动力年毛收入的三四倍,也就是说,一个劳动力不吃不喝,需要劳动三四年才能结得起婚。

  从2000年开始,婚姻消费可谓飞涨,彩礼数额几乎需要一个劳动力不吃不喝劳作4年至7年才能负担得起。如果考虑建房等硬性条件的消费支出,那么将意味着一个劳动力需要劳作11年至16年才能负担得起。“这还是几年前的推算,如果放到现在,大概得要20年才付得清。”刘燕舞说。

  西安交通大学的姜全保博士曾经对全国百村的光棍情况进行过调查,在他看来,彩礼飞涨的根源就是男多女少。他说,性别失衡对婚姻产生的最大影响就是结婚成本急剧上升。当稀缺的女性被分配到数量更多的男性中间,就会使男性形成竞争,男性为了增加结婚机会,就必须付出更多的经济代价。

  此外,在走访中,一些女方家长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父母抚养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一直是家庭所具有的功能,也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家庭成员应承担的责任。从利益的角度考虑,抚养与赡养实际上是一种投资与回报的关系。因此,彩礼被看成是对父母赡养费的一次性给付,给付彩礼后女儿和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就此终结。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近年来,因高额彩礼所引起的案件比比皆是,仅2015年上半年,全国就发生了多起因高额彩礼引发的血案,可谓触目惊心。

  在这些案件里,凶手不全是邪恶之徒,但无奈的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感受不到希望,在绝望和无助下,选择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当美好的爱情遭遇残酷的现实,诺言在真金白银面前会显得苍白无力,这很容易引发一个人的邪恶念头,悲惨的故事就此开始。

  当前,一些女方父母“不择其婿之贤否、年之相若,但多得索聘资即乐与之缔婚”,即在嫁女儿时,不问男方的人品,先问彩礼多少,在订立婚约时明示彩礼数额,而男方以给付彩礼为代价换取婚约的成立,这就使婚姻具备了买卖的性质。

  “彩礼的数量较大,容易引起婚姻的变化甚至破裂,并产生一系列的纠纷,甚至上升为犯罪。近些年我国城市化不断扩大,刚进城的青年可谓一贫如洗,在筹措结婚高额彩礼的压力下,很有可能会走向贪污腐败等犯罪道路;高额彩礼也是引起骗婚和拐卖妇女的原因之一,在巨大利益诱导下,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通过欺骗和拐卖妇女牟取暴利。”从事相关研究的北京律师程子峰向记者介绍说,很多因支付不起高额彩礼而“被光棍”的大龄男青年,在生理和心理的作用下,渐渐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

  对于高额彩礼问题,有关部门并非无动于衷。

  2015年6月,甘肃省庆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倡导婚俗新风加强农村婚姻管理工作的意见》,将杜绝“天价彩礼”、拒绝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禁止媒人借婚介敛财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印发全体村民家庭执行。

  安徽北部地区砀山县,在2015年3月曾采用行政手段治理“天价彩礼”,除了要求公职人员率先作出表率,还倡议群众婚前彩礼要控制在3万元以下。

  可就在当年的6月16日,相邻的丰县孙楼镇三教堂村,农村青年孙某将准丈母娘与女友杀死后服毒自尽。起因正是准丈母娘因为长子结婚需要15万元彩礼,不得不将压力转嫁到准女婿孙某身上。孙某留下遗书,表示杀人原因是彩礼压力过大。

  “哪有这么简单就能改变老风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面对基层治理,这是不少群众的一致意见。

  顶层设计和基层治理

  是否听说过“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对于这样的问题,在线下以及线上总共98名接受记者调查的人中,只有8.66%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听过,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不知道我国婚姻法有这样的规定。

  “这正是大部分民众在彩礼问题上法律意识淡薄的根本所在。”在北京某婚恋机构担任咨询师的赵晓雪向记者介绍说,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给付彩礼的习俗在当地以‘民间法’的形式存在,被认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此,尤其是在农村尽管出现了许多实际上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现象,但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此外,程子峰对记者说,目前立法中没有涉及到彩礼数额,一方面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习俗不同,另一方面考虑到彩礼作为中国传统婚姻文化中的一种礼仪性事物,不宜将法律过分渗透其中进行规制,以免弱化了婚姻表达的情感因素。

  “但是,不从立法层面去规定彩礼数额,会使得彩礼数额出现混乱的局面,以至于出现高额彩礼。在一些彩礼案件纠纷中,有人认为彩礼就是大额财物,那么对于不同经济状况的人,则有不同结论。由于没有数额规定,给婚姻当事人带来困扰的同时,也助长了社会上攀比、求异的不正之风。”程子峰说。

  对此,研究相关问题的受访专家表示,在顶层设计上,相关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曾专门针对青年婚姻市场的彩礼定价进行调研的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研究人员建议,在基层实践上,可通过村规民约进行理性教育。近年来,很多地方立足当地实际,根据群众意见制定了村规民约,有的地方还自发成立了村民自我管理的组织,专门打理村里传统风俗方面的事务。比如,有的村成立红白理事协会,在治理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如果基层政府借鉴这种模式,在结婚彩礼方面,鼓励引导农村地区成立相关协会,让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也有助逐渐摈弃旧风俗、树立新风尚。(记者 赵丽 制图 李晓军)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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