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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绝杀”虚惊一场 第三方支付行业重组洗牌料加剧
发布时间:2014-03-21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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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关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的话题引起广泛关注。19日,监管部门表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短期暂不会落地实施。多位参与监管部门相关讨论会议的专家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目前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仍持鼓励态度,即将出炉的互联网金融规范文件,将是一个引导发展的规划,绝不会是限制性的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较为年长”的一个分支,第三方支付自身尚难撇清“野蛮生长”的嫌疑。即使《管理办法》暂不出台,整个行业仍需加强自律。随着行业发展趋于规范,2014年第三方支付行业重组洗牌将加剧。

  管理办法暂不出台

  《管理办法》暂不出台让不少消费者和几家第三方支付巨头“松了口气”,毕竟“限额绝杀令”威力巨大。此前有媒体报道宣称,监管部门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金额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但实际情况是,目前第三方支付的应用场景已经远超出这一限额,不少消费者更是支付宝、财付通这类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忠实拥趸。他们的日常生活缴费、信用卡还账、房贷等几乎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

  知情人士表示,不知道《管理办法》从哪个环节被流传出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公众的误读。实际上,央行此次就《管理办法》草案进行征求意见已是第三次,而《管理办法》自2011年开始讨论修改,至2013年已有七八稿,在此过程中,文件内容变化很大。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从《管理办法》的修订过程,就不难发现,监管层无意打压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

  参与19日央行讨论会议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人之一黄震指出:“一个重要政策法律文件的出台,需要反复调研、协商和论证等程序,短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甚至十年八年都很正常。正是央行坚持不懈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呵护、鼓励和包容,才有了来之不易的政策红利。我们期待未来还会推动出台更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

  黄震还呼吁,未来出台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政策,应该留有“缓冲地带”,从柔性监管到刚性监管,形成有弹性的互动机制,如此才有益于制度的规范优化。“我们希望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不要急于出台政策,可以先探索一段时间,找出风险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自下而上的,可以先进行柔性监管。互联网金融的根本目标是惠及广大金融消费者,以消费者需求满足作为根本目标,消费者利益和保障应是监管政策层面的落脚点。”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表示,监管层在出台互联网金融政策的时候要在金融监管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与监管机构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服务、三农方面贷款风险的容忍度一样,对于互联网融资、新型支付这类新业务,也应该在监管上提高风险容忍度,应比传统银行和支付领域要高。否则,从监管导向上,如果对一些创新型的金融产品过度强调风险的话,有可能把这种创新给扼杀掉。

  也有不少专家认为,目前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持包容的态度,但是金融创新不能过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表示:“现在央行要把创新过度的苗头抑制住,把伪创新的部分剔除掉,把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这样才能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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