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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4起规范职业索赔典型案例

2026-09-18 16:31:41  |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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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为有效遏制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乱象,9月1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4起依法处置的牟利性投诉举报典型案例。

  2025年1月,张某、周某二人在湖北省鄂州市年货节购买9款产品后,前往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对售卖商家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内容均以所购产品的标签标识存在瑕疵情形,要求商家对每款产品分别进行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其间,张某声称可以安排人员制作大量投诉举报,对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工单轰炸。由于投诉人拒绝调解,执法人员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投诉举报分别作出终止调解与立案查处的决定,售卖商家对问题商品进行了全面整改。2026年8月,张某等人再次因标签标识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经查,张某等人累计在全国12315平台恶意投诉举报590余次。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临空经济区分局联合鄂州市公安部门专题研判张某、周某等人投诉举报特点及组织模式,发现张某、周某等人实施的职业索赔行为已超出正常合法维权范畴,属于扫黑除恶常态化重点整治的行业乱象。

  该局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将核查梳理的全部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及佐证材料,完整移送至鄂州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开展刑事侦办。公安机关接案后,迅速开展立案核查、线索深挖、落地抓捕工作,精准锁定4名涉案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经查,张某自学索赔手段后传授给周某,纠集吴某、黄某组成团伙分工协作,张某、吴某线上线下寻找标签瑕疵食品,周某编写投诉举报模板,炮制施压话术,黄某提供账号隐匿身份,共非法获利10余万元。目前,4名嫌疑人已被刑拘。

  2025年11月,张某针对蕲春县6个乡镇9家经营主体,3天内向市场监管部门发起13起消费争议投诉,投诉事由均为购买到过期商品及食品。蕲春县市场监管局经核查全国12315平台数据,张某近一年内累计发起消费投诉30次、违法举报11次,具备典型职业索赔特征,依法认定其为职业索赔人。该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其13起投诉依法不予受理。因对不予受理结果不满,张某后续反复提交同类诉求,累计形成27件重复举报工单。

  针对批量重复投诉举报工单,蕲春县市场监管局坚持审慎处置原则,第一时间将工单分流至各基层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对涉事全部商户开展实地核查,全面排查清理过期食品、商品,并对相关经营主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彻底整改经营隐患。经全面核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张某相关举报事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处理。

  其他典型案例还包括:滥用投诉举报及行政复议权利,以标签标识等瑕疵牟利不予支持——石某某行政复议驳回案;假借消费者名义团伙化恶意索赔烘焙电商,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史某等人敲诈勒索案。


责任编辑:林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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