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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彬:地标产品保护制度 如何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7-29
文章来源:国家品牌网 作者:刘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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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意义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已经有了260年的历史,它成长于欧洲,发展壮大于法国,普及于欧盟,以三个国际协议为基础,从巴黎公约到里斯本协定再到马德里协定,一直到1994年的TRIPS协议,就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协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到中国来落户也就20多年的历史,但是我们发展很快。看了一下数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农业部、原工商总局三个部现在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我昨天算了一下,已经达到了一万零几个,远远超过整个欧洲的地标保护的数量。它所涉及的农产品的产值已经超过上万亿。实践证明这样一个地理标志制度从它的发生发展一直传到中国,对于传统产业产品质量的保证,企业的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的保证,品牌建设和国际贸易这几个大的方面,可以说,这个制度发挥了重大的积极的好的效应,同时也逐渐地从欧洲走到了全世界。

  刚刚中国政府跟欧盟签订的协定,其实已经谈了十几年了,最开始10+10,后来是100+100,现在是275+275,把农业的这种传统产业用国家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它本身就是用政府的信誉向消费者的权利做担保的一个公共品牌。它本身就是个品牌,就是个政府通过法律制度设立的一个品牌。

  具体来说地理标志这个制度怎么样来引领中国农业高质量发展呢,我想简单说有7个方面:

  第一个是质量特色引领。
 

  农产品跟工业品不一样,特别是地理标志产品形成品牌的要素、核心这两大方面。第一是它的地理条件,自然禀赋。比如说它的土壤、温度、水质,甚至它的风向都决定了农产品独有的风格和品味。

  前不久,我跟山西的一位副省长谈到地标产品的时候,他讲到:我主管农业,看到这个市场上卖的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产品90多块钱一斤。他说,我们山西的大米那个时候才三块多钱一斤,所以他把农业厅长找过来说,给你拨10万亩土地,对吧?你能不能把黑龙江的五常大米引进到山西,打造农业的品牌。结果不行,为什么不行,就是因为黑土地,它的日照,它的水质就决定了生产的大米就是不一样。

  再比如,新疆的和田玉,陕西那边叫蓝田玉,出了这个地方就不是这个东西了。这就是地标的独特魅力!它是由地理条件、老天爷赏赐给我们的。第二个就是加工的工艺和历史的传承。由于品质好,价格高,所以就有了市场的假冒伪劣,于是国家一看维护市场秩序就得立法,就得搞标准,就得保证它们的品质,所以我说地标保护最核心的要义,虽然它后来进入到了TRIPS协议,可以叫知识产权,但是我认为这一项制度它最核心的要义就是质量,就是特色,就是尹成杰部长刚刚讲的独有的特性和品质,才是地标的灵魂。

  所以我觉得我们中国农业要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地理、自然因素这样的农业特性,提高中国农业的质量,就像尹部长讲的从数量大国变成农产品的质量大国,品牌大国,这个方面地标产品可以做引领。

  第二个是质量保证体系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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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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