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杨某某想把自己手上一套价值1600万元的商品房卖掉,期间遇到一名开豪车的阔绰小伙,不仅下定金爽快,后来150万元定金说不要就不要了。
出手就能买1600万元的房子,小伙到底做的是什么生意?杨某某好奇地想。但他更想不到的是,自己会因此掉进一场“庞氏骗局”。
年轻有为的小伙
2020年8月,杨某某通过中介,想把自己位于鹿城区的一套3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卖掉,瞿某找到了他。
看完房后,瞿某很爽快,当即签订购房合同,支付150万元定金,并约定1-2月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杨某某开心之余也有些好奇:“这个1995年出生的年轻人,出手就买价值1600万元的房子,他做的什么生意?”
见杨某某来问,瞿某也没“隐瞒”,把自己的手机销售生意经告诉了杨某某。杨某某很心动。
一转眼,双方约定过户的时间到了。杨某某联系瞿某,但瞿某资金周转出现问题,称要先把生意做好,房子暂时不买了,并表示之前付的150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杨某某。
杨某某印象中,瞿某开着路虎揽胜,穿着打扮时尚,一看就年轻有为。虽然房子没能顺利成交,但见瞿某这么爽快,他觉得瞿某很值得信赖,准备投资瞿某的手机倒卖生意。
打水漂的投资
瞿某给杨某某看了他拿货的视频,并带他联系了自己的上线供应商。杨某某看后,更确信瞿某是做大买卖的,于是跟瞿某约定从他这里拿货。
刚开始,杨某某只采买了几十元万元的手机试水,倒卖后小赚了一笔。之后,他加大投资,前后共投入四五千万元。起先,瞿某都按约供货,但到2020年12月18日之后,供货不断延迟。
杨某某联系瞿某询问原因,瞿某说是上家供货出了问题。杨某某后来一再追问,但瞿某一直推脱隐身,欠下杨某某2030.9万元货物未发。
除了杨某某,在瞿某处投资卖手机的还有潘某。和杨某某一样发现自己上当的潘某,最早报了警。
原来,他们眼中的青年才俊瞿某仅初中毕业,没有固定职业,而他所谓的手机生意,也是个圈套。
2018年,瞿某开始涉足手机倒卖生意。但他发现,正常的手机倒卖每台只能赚几十元,销量不大,没赚头。此时,他和朋友因为网络赌博输了40多万元,急需还债。
2019年下半年起,他向身边的年轻朋友宣传,自己有途径可以从某大型移动通信产品分销商处拿到内部一手新式高档手机,拿货价比市场低很多,让他们将钱投在他这里,利润很高。
刚开始,有四五个朋友将少量的钱投到瞿某处,瞿某定期给他们利润,利润是投资款的6%-15%。同时,瞿某也真的在卖手机,并经常在朋友圈发布相关动态,制造出他在做手机生意的表象。
瞿某展示的手机库存
找人玩转“把戏”
为了获得更多投资款,瞿某表示,可以直接提供手机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卖到市场上,这样利润更高。
因为瞿某倒卖的都是一些新款的高档手机,通过口口传播,朋友带朋友、亲戚带亲戚,大量资金涌向瞿某。
瞿某卖的手机,真如他所说,来自某大型分销商“一手货源”吗?
其实不然。事实上,瞿某让手下从市面上大量收购新手机,再以每部低于市场价100-500元的价格卖给投资商。高价买、低价卖,虽然瞿某是亏的,但是他却在投资者心中稳固了“一手货源”的假象。
瞿某知道自己做的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买卖,只有不断吸引新的投资,“把戏”才能继续玩得转。于是,他找到最初做手机生意时认识的商人杨某。
瞿某骗杨某说,自己有个很大的供应商,但对方不愿意抛头露面,而且他担心客户找到这个上家把他踢出局,所以想请杨某假扮上家去见他的客户,让大家放心。杨某同意。
各投资人见到杨某后,安下心,陆续加大投资。于是,瞿某又有了钱,可以用投资款支付之前投资人的利润和采购手机的亏损。
“改名换姓”作案
短短两年,瞿某靠着他虚构的倒卖手机生意,吸进4.2亿元。
但这样的“盛况”注定不能一直维持。2020年底,瞿某的“庞氏骗局”被戳破。2021年4月,瞿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列为在逃犯。2022年9月2日,瞿某被抓获。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2019年至2021年,瞿某向42名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4.2亿元以上,期间支付本金及利润2.6亿元以上,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返还资金达1.6亿元以上。
资金链断裂后,逃跑的瞿某摇身一变化名“郭金”,自称是宁波某科技公司员工,故技重施。
他找到了“合作伙伴”——投资人之一谢某。这次,两人角色互换,由瞿某扮演上家,谢某出面找投资人,虚构以低价拿到手机卖给下家的事实,继续骗取投资款。经查,谢某和瞿某两人合计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477万元。
近日,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对主犯瞿某以涉嫌集资诈骗罪、诈骗罪提起公诉。同时被起诉的还有谢某,检察机关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浙江法治报
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