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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虚假理财”产品案 民生银行将承担哪些责任?
发布时间:2017-04-19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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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伸

  民生银行一月两爆“飞单”事件

  在航天桥支行爆发“飞单”之前,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也因“飞单”被银监局处罚。

  今年3月17日,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因2012年、2013年,该分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上海银监局责令主要责任人胡庆华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对于内部控制,民生银行在2016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将持续强化合规内控检查,加强问题整改与风险防控。

  2016年年报显示,民生银行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43亿元,同比增长3.76%。不良贷款率1.68%,比上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6年3月初,有媒体报道称,民生银行牵扯进农行39亿元票据案。民生银行表示,与农行此单39亿元票据业务系民生银行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同业间正常的票据交易,没有通过票据中介,民生银行也不是该单业务的委托行或直贴行。 对此,民生银行总行连发两份文件“亡羊补牢”,要求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交易对手风险管理,以前民生银行各级分行可以参与的票据业务部分职能权限近期也被收归总行。

  ■ 放大镜

  那些曾经爆出的银行“飞单”

  4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多家银行获悉,银监会于3月30日紧急向各银监局和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检查的通知》,要求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市场乱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双录”(录音录像)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检查。

  近年来,银行频现理财产品“飞单”,银监会近期发文重拳整治。

  国内首个引起广泛关注的“飞单”事件是在2011年。2011年11月起,投资者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购买了四期“理财产品”。四期产品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1.5亿元,实际出售1.19亿元。2012年11月,投资者得知项目管理方通商国银已人去楼空,老板也被刑事拘留,该“理财产品”无法如期兑付。2013年1月,购买“中鼎”产品的客户与担保公司签订转让协议,本金全部收回,但未获得利息。私售产品的华夏银行员工濮婷婷被移交检察院处理。

  此后,平安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多次因销售“飞单”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2014年6月,平安银行上海松江新城支行两个客户经理销售“飞单”,替外来项目非法集资近亿元。2015年,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陈英顺因违规代销一单5亿元理财产品被免职;2015年7月,广发银行被曝“飞单”,资金损失达767万元。

  2016年,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个别员工代销私募理财案发,涉资逾4000万元。今年2月8日,天津银监局披露15篇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平安银行天津红桥支行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因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被处罚。其中,上述两支行被罚款,另有13人受到处罚。记者 金彧 侯润芳 左燕燕




 

责任编辑: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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