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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氯生致癌”看“功效牙膏”的忽悠
发布时间: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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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牙膏含三氯生可能致癌,舆论一片哗然。然而,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三氯生会致癌或存在危险,只是可能潜在的不安全,目前要禁止使用三氯生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事实上,含有三氯生的牙膏能抵抗牙龈炎等口腔炎症,具有所谓的“抗菌”和“止血”功能。厂家为了突出功效这一卖点,以国家允许使用为由而使用,可是,是否超标?是否超量?没有消费者知道!

这就让人想起,2008年3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QB2966《功效型牙膏》标准,该标准规定“生产功效型牙膏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GB22115的规定”,即“牙膏用原料规范”。还规定:“功效验证研究应在功效成分完成安全性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功效验证报告应由口腔医学院或口腔医学研究所等出具。”也就是说,先要确保牙膏成分的安全,才能说得上牙膏的功效。该标准还规定:“30个月以后强制实施。”

然而,30个月早已过去,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功效牙膏都没有按照QB2966《功效型牙膏》标准执行。消费者无法知道那些所谓功效牙膏的成分是否进行过安全评价?其宣称的功效,是否进行过口腔医学研究机构的临床验证?由于无人监管,一些厂家添加三氯生避而不谈,在公开的成分中找不到踪影。超量躲藏在功效牙膏的大旗下忽悠消费者。

卫生部2010年12月3日发布的《牙膏功效评价》标准,分为《总则》、《防龋》、《抑制牙菌斑和减轻牙龈炎症》、《抗牙本质敏感》四个部分,该标准临床试验要求规定:“含有某有活性成分的产品首次进行功效验证时,应进行至少两个独立的临床试验;”然而,卫生部该如此高质量的标准也是无人过问,更无人执行,无从谈起监管。

本人从网络和市场了解到,有一种“fe生物干刷牙膏”在包装和其网站上公开了功效成分的安全评价报告和功效临床试验报告。并电话采访了fe牙膏的生产厂家雪豹日化公司,该公司总经理童渝先生表示,牙膏与口腔健康息息相关,国家已经制订了国标和行标,生产企业只要认真执行,监管部门只要依法监管,牙膏等日化用品的安全问题我国将走在世界的前列。

童渝还表示,如果所有的功效牙膏企业都能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和功效临床报告,三氯生致癌和三氯生超标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既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三氯生致癌”的消息也不可能在网上疯传。

(作者是光明网卫生事业部总监)

编辑: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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