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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投诉八大关键词:"差评"引来杀身之祸
发布时间:2015-03-13
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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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虚假折扣】

  上榜理由:

  我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很显然,一些电商的价格忽悠手段,如先涨后降、高标低折、虚标原价等手法,主客观上都符合价格欺诈的构成要件。

  如果您遇到上述情况,还等什么,收集好相关证据,赶紧举报维权吧。

  案例

  4.9折实际打的是8折

  消费者宋女士在2014年“双十一”期间打算抄底购买化妆品,就到一家常去的淘宝店铺看看是否有活动,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一款标注‘双十一’期间4.9折的水杨酸精华液,原价358元,乍一看打完折170多元,好像很划算。可我以前的购买记录显示,这个商品从来就没卖过358元,平时也都是217元,其实真正的折扣也就是8折左右,这不就是虚假折扣嘛。”

  也有一些商品价格确实较优惠,但消费者却无缘享受。金先生在“双十一”期间购买了某品牌的电动牙刷,折扣让他颇为满意,但到货后他才发现商品被“减配”了。因为担心店家搞虚假折扣,金先生还特意将之前的页面截图保存以便比对。“我看之前的页面,买这个牙刷还多送一个刷头,到货后我却发现送的刷头不见了。”他遂与卖家理论,但对方的回答让金先生哑口无言,“人家说你仔细看看,哪儿写着送刷头了。我再仔细看,新页面确实没有写赠送。”

  关键词【差评】

  上榜理由:

  继前两年媒体曝出商家给差评消费者快递花圈、裹尸袋后,2014年媒体再次曝出商家对差评消费者的各种卑劣报复。如据媒体报道,高先生给淘宝卖家“老船长渔具”差评后,不仅连续收到威胁短信,还被卖家异地谎报120,叫来救护车。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认为,商家短信恐吓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遇到类似问题,买家可通过协商退货或让商家对其进行相应补偿,其间商家如置之不理甚至因为差评而恐吓买家,情节严重者,买家可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案例

  淘宝差评淘来“杀身之祸”

  2014年9月21日,董女士在淘宝某商铺购买衣服,22日显示商家已发货,但只有订单号却查不到物流信息。直到26日,董女士从物流官网上查到他们才发货,董女士觉得自己被忽悠了,就给了差评,没想到对方立马在网上爆粗口,后来又发短信恐吓。从董女士提供的短信截图中,记者看到“我是淘宝网××商铺的,删了评论,不然杀了你”。对此,董女士很无奈,“淘宝淘出杀身之祸,电话打回去还是空号。”

  一淘宝专职卖家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店铺都在购买须知中明确提出‘拒绝中差评’,遇到买家给出中差评,很多商家都会选择退款或补偿让买家删除评论,极端的商家会通过恶劣手段恐吓买家。”

  记者就此事致电淘宝网消费者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核实信息后会对商家进行警告,并称“如再接到类似骚扰,买家可选择报警”。

  关键词【P2P跑路】

  上榜理由:

  P2P从形式上看是一种借贷行为,但由于其不存在类似于银行的中介机构,实质是一种直接融资。在当前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实践中容易模糊P2P网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部分平台很容易踩到非法集资的红线。

  媒体关于P2P跑路的报道,全年一直没有间断。仅2014年12月媒体曝出问题平台就多达92家。问题平台的月发生率由2014年年初的1.36%飙升至5.65%,“诈骗或跑路”类问题平台占比达25%。

  业内人士董郁彬表示,投资者应首先考核平台的风控能力,这一点至关重要。其次要了解平台的背景,是否注册资金雄厚、是否有银行专业风控等。

  案例

  P2P网贷突关门坑数十人

  2014年年底,多位投资者称一家名为“荣锦创投”的P2P网贷平台,上线仅一天就突然关门,投入的资金也都打了水漂。记者了解到,平台以丰厚的回报作为诱饵,一天内就有全国各地数十位投资者汇款转账,事后已有投资者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投资者董小姐告诉记者,她于2014年11月17日在P2P网站投资了其一款“月标”产品5000元,对方表示投资他们的网贷产品,年收益率可以达到20%,另外还有0.8%的额外奖励,开户还送20元。不料第二天就遇到网站跑路。

  记者按网上的地址“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1层”寻找“荣锦创投”公司,结果写字楼前台人员表示,该楼11层当时没有对外出租,楼内也没有这个公司进驻。

  记者又通过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查询到该公司法人电话,打通后,记者表示要找公司负责人,对方随即挂断电话,再次拨打便一直处于占线状态。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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