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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是否侵权?专家:并非原作每处别人都不能用
发布时间:2016-11-25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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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人作品的法律困境

  近日,在华语文学界享有巨大影响力的金庸先生将作家江南告上了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等三家机构涉嫌著作权侵权。因江南早期作品《此间的少年》使用了金庸作品中的乔峰、令狐冲等人物。金庸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公开道歉并且赔偿500万元”。接到金庸的诉讼消息后,江南随后发出声明,表示会在诉讼期暂停与该书相关的所有项目开发。江南强调,他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和作品,并没有侵权的想法;无论诉讼结果如何,他对自己22岁那年的唐突都感到抱歉。

  有关这则新闻的报道中,都不约而同提到,此案中江南涉嫌侵权的作品《此间的少年》是一部“同人作品”。那么——

  什么是同人?

  “元春省亲的时候那么悲伤,她在皇宫里到底经历过什么事情?”

  “如果Jack活下来,他和Rose在一起会幸福吗?”

  “我觉得女主角和男二号更般配,虽然作者让她嫁给男一号了,但真想让女主角和男二号在一起。”

  “这个反派如此可恨,到最后居然没有死,真想狠狠教训他!”

  ……

  相信不少人在看书、看剧、看电影的时候,都会难免脑洞大开。作品未完待续的结局,故事的另一种假设,作者和编剧不合我们口味的安排,往往会启发大家展开联想,去探索故事的另一种可能性。那些影响深远、魅力十足的作品,不仅吸引了更多的关注,也激发了更多的脑洞。而不满足于遐想的人,就干脆动笔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一个个和原作紧密关联但又和原作不太一样的“同人作品”,就诞生了。

  当然,这样的作品,注定只能在同样看过原作,且对原作感兴趣的圈子里引起共鸣,因此所谓“同人圈”,正是大量以一部部原作为圆心的小圈子的集合。它就像文坛后花园的一片小广场,人多、热闹、交流频繁,但通常也就是自娱自乐,并不会跑到前台来。而金庸诉江南案,把“同人作品”这个概念,送到了公众的眼前。

  同人一词在汉语和日语中都存在,很难溯源它到底起源于哪里。广义的同人,可以是某部作品衍生出来的二次创作,也可以是非商业性质的原创作品,有文字、漫画、动画、游戏、音乐、视频等多种形式。本文涉及的是狭义的同人,即对某部原创文学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形成的作品。同人作品会使用原作的人物,也可能同时使用原作的故事背景、主线剧情等。

  “同人”不同命

  从“对原作进行二次创作”的角度来看,同人作品范围依然很广,而且其性质似乎就是对原作的改编或改写。比如《金瓶梅》就是《水浒传》的同人;以曹雪芹前八十回为原作,后来所有续作都是《红楼梦》的同人;电影《大话西游》是《西游记》的同人;《三国演义》是《三国志》的同人……

  可见同人作品的创作方式十分多样,而不同类型的同人创作,就会影响到同人作品的性质——即是否对原作构成侵权。

  以上述为例,《金瓶梅》用《水浒传》中的人物和新的人物,演绎新的故事;《红楼梦》的续作用原作人物,尽量贴近原作主线情节,加以延续;《大话西游》仅保留了原作人物的名字和部分情节,大部分内容都对原作进行了彻底的颠覆;《三国演义》以《三国志》记录的史实为基础,在不改动历史走向的基础上对细节和人物性格加以演绎。除此之外,同人作品的改编方式还有很多。

  以读者熟悉的白雪公主的故事为例,同人作品还可以:

  转换视角——以恶毒皇后为主角重新演绎;

  描写被省略的情节——白雪公主在皇宫里的生活;

  改变故事背景——让皇后和白雪公主生活在一个现代家庭中;

  进行新的假设——猎人没有放过公主/公主没有遇到小矮人等。

  ……

  篇幅所限,这里无法穷举同人作品的全部类型。同人作品的内容、对原作改写的程度、作品发表和传播的形式,都会影响同人作品的性质。因此,同人作品是否侵权或许应该视具体作品内容而定。

  同人的价值所在

  2015年第二届“北大培文杯”全国青少年创意写作大赛(该活动由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等主办)中,组委会召集专家审核判定高中组一位选手的参赛作品为抄袭之作,进而取消了这位选手的参赛资格和一等奖奖项。

  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被这篇参赛作品抄袭的对象,是一篇日本动漫《黑塔利亚》的同人作品。二是,这篇作品被误认为原创作品参加评选的时候,被组委会评为一等奖。这似乎可以侧面说明,同人作品的文学价值受到了传统文学界的肯定。

  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出自读者笔下的同人作品自然带有读者自己对原作的理解。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同人作者的文学造诣很高,其作品甚至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比如著名的魔幻作品《哈利·波特》系列,很多读者认为书中角色斯内普教授是另一角色马尔福的教父,但整个系列作品的原文中都没有过这种说法。事实上这一设定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同人作品原创的,因为十分切合原著人物关系和性格,久而久之竟然让部分读者以为是原作设定。

  但不可忽略的是,文学价值再高的同人作品,依然借用的是原作的人物甚至故事,依然是在借用原作的名气来传播,其作为文学作品的独创性是大打折扣的。阅读同人作品时,与其说看同人作者的创作,不如说是在感受原作对其他读者的影响,交流与共鸣的意义已经远大于文学创作的意义了。

责任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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