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刑法 可适用死刑
近日,在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贵州省委副主委鲍家科分析称,食品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最基础的消费品,出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时,对经济市场秩序的破坏仅仅是一个次要的层面,而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则是彻底的、直接的。他建议调整食品安全罪名的刑法体系,将其列入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还建议,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犯罪行为,可以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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