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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用不完就被清零 消费者状告长沙移动

2013-09-27 15:04:05  |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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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近日,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刘明7日向记者透露,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消费者:剩余流量被清零

  6月17日,刘明在长沙涂家冲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上网套餐:20元包150M流量。到了7月结束后,刘明发现自己还剩下92M没用完。到了8月1日,刘明发现7月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了。“合同上没说明剩余流量会被清零啊。”刘明觉得不公平,“如果我超过了套餐的流量,运营商可是按照1M1元的费用收取呢。”

  8月2日一早,刘明就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刘明“反清零”的事情发到微博上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围观,短短两天时间内转发了将近4万条,评论也接近300条。记者仔细浏览了一下,超过80%的网友表示“求胜诉”,但也有网友表示:“能胜诉才怪呢。啥叫套餐啊,就是有协议必须用完,用不完就作废的啊,不然流量包干嘛给那么便宜的价格。你想用多少付多少的钱就不要包套餐啊……”

  运营商:清零是通行做法

  记者发现,长沙移动并不是唯一一个推出包月套餐的运营商。以移动数据套餐为例,设有5元30M/月,10元70M/月,20元150M/月等套餐,还设有3元10M与5元30M的加油包,若是客户在当月未结算前就已超出流量,便会提示有流量叠加包,但是每月只能叠加一次,而之后超出的流量则以1元/M来结算。

  套餐里清楚列明多出的流量要如何结算,但是,对于当月未用完的流量则没有明确的提示。记者致电本地运营商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基本上是“没办法,如果包月套餐中用不完的,不能退,只能当浪费掉。”换言之,也会被“清零”。

  律师说法

  这个案子有代表性

  “这个问题我觉得值得关注,”知名律师朱永平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是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认两者的关系——当消费者购买套餐的时候,相当于签订了合同。”

  朱永平分析说,当运营商与消费者在签订套餐的格式合同时,如果明确写明“不能退还套餐中剩余的流量”的话,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公民的财产、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以及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原则,运营商应该退还剩余流量”;另一方面,如果运营商在合同中并未对剩余的流量做任何约定的话,则属于“约定不明”,“在这种情况下,套餐的剩余部分便视之为公民的财产必然归消费者。”朱永平强调,这个案子极具代表性,值得关注。(李晓莉 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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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报道

  近日,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了法庭,原因是手机上网套餐的流量到了月底自动清零,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指出,这位刘明并不是普通消费者而是一名律师,质疑刘明打官司是为了炒作。昨天刘明向记者表示,消费者和律师这两重身份并不冲突,如果通过打官司能对运营商的不合理条款有所触动,能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这种作秀,我愿意做一万次”!


  律师邀运营商公开辩论
  昨天下午,刘明向记者讲述了他状告长沙移动的始末。6月17日,刘明在长沙某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20元包150M流量的上网套餐,套餐从7月份开始生效。7月结束后,刘明发现自己150M的套餐里还有92M的流量没有用完,而这92M流量到了8月1日就自动清零了,“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
  8月2日上午,刘明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我拿到的通知是9月4日下午开庭。”
  刘明告诉记者,和他一道起诉长沙移动的还有另一位律师刘丹阳,湖南省律师协会甚至还邀约湖南当地三大运营商的负责人,针对“手机上网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公平”进行公开辩论,不过截至目前,运营商方面并未作出回应。

  长沙移动保持沉默
  尽管当地的运营商保持沉默,但在网上有不少运营商人士站了出来。在他们看来,手机套餐流量月底清零是国内外电信行业的通行做法,而且用户入网时签署的协议有相关说明,如今刘明等人的做法完全是作秀、博出位。
  “一些消费者对近年来不断下调的电信资费视而不见或闭口不提,一提到垄断、霸王条款就扯上运营商,对我们并不公平。”一位不愿具名的运营商人士表示,近年来运营商在资费问题上饱受攻击,成了软柿子,谁都想来捏一把。而北京移动曾对于套餐清零作出解释:只要客户开通了数据套餐业务,哪怕流量并未完全使用,通信公司也投入了相应的资源,各种前期准备都会耗费通信公司的成本。

  告运营商胜算有多少
  对于刘明等状告长沙移动一案,他们的同行朱永平认为该案很具代表性,值得关注。朱永平分析,消费者与运营商签署的入网协议,如果明确写明“不能退还套餐中剩余的流量”,则属于霸王条款;如果没有相关条款,则属于“约定不明”,无论哪种情况均不能单方面将消费者手机套餐的剩余流量清零。也有法律人士认为,消费者和运营商的入网协议相当于合同,消费者是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和运营商达成合作协议的,双方都应履行合同上的承诺,因此刘明等人告赢运营商,难度不小。
  而刘明显得很有信心。他说,去年2月他曾经在长沙雨花区人民法院状告长沙电信乱收费,经过半年多时间,法院最终判决刘明胜诉,长沙电信退还多扣的资费并给予赔偿。
  财经对话
  刘明:“起诉运营商就花了130元”
  记者:您6月份办套餐,8月份起诉,是专门为了打官司,才去办的这个上网流量包?
  刘明:我是消费者,运营商是服务提供方,我随时都可以去办,这是我的自由。
  记者:起诉运营商花了多少钱?
  刘明:我是8月2日去递交的起诉书,法院就收了一个案件受理费,130元,当天就给我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记者:你觉得官司打赢的概率大吗?
  刘明:官司输赢我说了不算。关键的是,运营商的资费制定过程从来就没有消费者的参与,都是政府主管部门和运营商两方定,我觉得这不合理,应该让消费者也参与进来。
  记者:有网友说你们是在自我炒作、作秀,你怎么看?
  刘明:作为律师,面对一些公共权益受到侵犯时就应该站出来,我是希望通过打这场官司能对运营商有所触动,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使运营商更改不合理条款。如果有人非说我这是作秀,这种秀我愿意做上一万次。
  记者:去年你曾经告赢了长沙电信,今年又告长沙移动,这两桩案子有什么联系吗?
  刘明:当然没有。去年告长沙电信是因为很明显的乱收费,和移动这个流量清零不一样。
  记者:除了长沙电信和长沙移动之外,你还是长沙联通的用户吗?
  刘明:你是想问我还要找长沙联通打官司吗?去年和电信的官司结束后,我就没用那个电信的手机号了,目前就只是移动用户,暂时还没有成为长沙联通用户的打算。本组文/本报记者 车利侠

  人物背景
  微博上的“长沙律师刘大状”更有名

  刘明是个80后,2004年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计算机专业,在深圳当了两年多的“码农”(指没有前途的软件开发)后发现自己对这行并不感兴趣,于是回到老家湖南长沙,从零开始学习法律,一年多以后考到了律师资格证。有趣的是,他的父亲刘江国、妹妹刘晓娟也是执业律师,一家人出了仨律师。
  2011年,刘明开了一个“长沙律师刘大状”的微博号,成了彻底的微博控,他会把工作中遇到的案例拿到微博上分析点评,对于不公平的现象也会在微博上吐槽,生活中也会随手拍一些美景美食与网友分享,渐渐地,微博上的“刘大状”变得比他本人更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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