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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雀羚广告走红但被指侵权

2018-04-13 14:31:29  |  来源: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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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上旬,百雀羚的一则创意广告在朋友圈刷屏,大家大多为这则广告的创意“点赞”。

  广告内容是一名1931年的上海摩登女郎,看似在上海的街头漫步,实际是完成组织任务,而广告结尾颇为出人意料,美女完成枪杀后表示“我的任务就是与时间作对”,同时引出预热母亲节的主题。

  该条广告5月7日一经推出被多方转载,不仅制作团队公众号短时间内阅读量突破10万+,一些业内公号二次转载后,阅读量也纷纷超过10万。以名为“4A广告门”的公号为例,5月8日转载后,截止到10日,除了阅读量10万+以外,获得点赞5.3万余条,置顶留言的点赞达到2.1万。截至5月15日,这则广告在微信平台的总阅读量已经达到了3000万。

  然而,在大家津津乐道时,有人却跳出来表示:百雀羚3000万+的阅读量转化不到0.00008!于是以超低的转化率迅速判定百雀羚此次营销的失败。

  但也有网友表示,转化率低并不代表广告就是失败的。就广告本身而言,它具有足够的吸引力。

  5月9日,公号“罗盘邦compass”发文《致百雀羚:您如此大胆地侵权郑爽、刘诗诗等明星,不怕被告么?》,该文截取广告中人物形象,并与原图进行对比,同时指出,百雀羚创意广告中,多处人物形象来自明星剧照、淘宝模特,涉及郑爽、李东学、刘诗诗、董洁、茅子俊等人,涉嫌侵权。

  5月10日上午,百雀羚公关部一名负责人表示,百雀羚与局部气候调查组之间的合作,属于创意代理,即“局部”对文案创意负责,百雀羚负责提出需求,由制作团队执行。“作为品牌方来说,要的是创意和展现形式,品牌方只对形式买单。”

  广告界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利用网络图片、剧照等公开素材,“移花接木”进行再加工,目前在广告业界已是常态。

  对于该广告是否侵权,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律师表示:“从百雀羚广告事件来看,一方面,应该欢迎这种具有美感和创造性的广告作品,改变目前广告作品相对枯燥的现状;另外一方面,也要提醒广告公司和广告从业者,在‘移花接木’成为业界常见动作时,应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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