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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两年内逐步取消个体经营者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
发布时间:20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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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至6月底,成都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都商报记者从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着力解决当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我市还将在两年内逐步取消个体经营者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省安全生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重点治理动火作业、焊接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和隐蔽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等环节“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此外,还将加强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从业行为。
 
  记者了解到,在集中整治阶段,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采取整治措施。对非法生产企业将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依法关闭和取缔。对于证照不全、证照过期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继续生产经营的企业,将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将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并予以处罚。
 
  2013年3月1日上午,锦江区成龙路街办皇经社区金晖加油站在停业进行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改造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发生闪爆事故,致1人死亡,2人受伤。昨日会议通报了事故原因,据事故分析,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在现场违章用火,导致油罐内汽油蒸汽与空气混合物发生闪爆事故。
 
  在液化石油气经营方面,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据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审批标准,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站(点)一律不予换证;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规模和数量,2015年前,不再审批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此外,我市将严格执行配送制,两年内逐步取消个体经营者液化石油气经营网点;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过3次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以及一年内受到过公安消防、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3次及以上依法查处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一律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液化气储配站25座、储备库1座,储存能力达到7500吨,供应能力达到40万吨/年;全市共有液化石油气配送点500余个(其中:中心城区56个),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达到30万户。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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