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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路等过街广告灯桥全拆除 户外广告经营权或上半年拍卖
发布时间:2013-03-20
文章来源:龙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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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采访获悉,市城管局正根据本月实施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规定,强力清理主城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的过街广告灯桥也将全部拆除。
 
        全市近20个过街广告灯桥将全拆除
 
        《条例》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不得破坏所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不得影响所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
 
        在湖南路、珠江路、太平南路、王府大街、丹凤街等地,我市有近20个过街广告灯桥,上方、两侧都设置了广告位,用于发布商业广告。部分广告灯桥已存在10多年。
 
       市城管局市容景观处处长马良琪介绍,过街广告灯桥不仅占用城市道路,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还由于其样式陈旧,影响市容市貌,已不适合在主城区继续存在。对此,我市今年将陆续拆除上述广告灯桥,今后也不会再批准设置类似过街广告灯桥。
 
        最快上半年对部分广告设施进行拍卖
 
        市城管局最近一次调查显示,我市机场高速、宁杭高速等市内高速公路两侧共有高立柱广告牌500余块,从总体上看,设置过密,部分广告大牌间隔仅数十米。部分广告牌未经批准,还有的和高速公路直线距离过近。
 
         今年我市将陆续拆除高速沿线广告牌。首先,拆除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大牌;其次,拆除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广告牌,例如,距离高速公路不足30米,或间隔小于500米;第三,到2014年,拆除审批到期的广告牌。
 
        马良琪告诉记者,今后,市内高速沿线设置户外广告,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及设置要求。高速沿线户外广告大牌梳理完毕后,将建立统一的管养、监管平台。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已拆除42块绕城公路以内高立柱广告牌、146块楼顶广告大牌。根据规定,今后绕城公路以内不再设置高立柱广告。
 
        南京早就提出,部分广告设施经营权将进行统一拍卖,何时实施?马良琪介绍,今后,阅报栏、公交站台、电话亭、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经营权等肯定将进行拍卖。首批拍卖的可能是阅报栏广告经营权,最快今年上半年实施。所有广告设施经营权拍卖,都将通过市政府政务平台进行,拍卖时会设置底价,底价由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责任编辑: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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