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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有望盘活千亿存量资产
发布时间:2015-08-27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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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等11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这是稳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里程碑。

  长期以来,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民的住房财产是不允许用于抵押或者担保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工作提上议程,而《意见》的发布,意味着这项改革正式进入了“破冰期”。

  专家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实选择,传统农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盘活“两权”存量资产存在现实需求。

  申万宏源研究报告认为,“两权”抵押融资将成为打开土地流转后千亿元市场的金钥匙。据有关机构测算,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市场空间可达280亿元,加上农村宅基地和农地使用权的确权,市场空间有望达到千亿元。如果再考虑到农村土地确权之后的农村金融、农资服务等,土地流转后市场规模更将高达数千亿元。

  据统计,近年来,包括北京、四川、湖南等地陆续有金融机构启动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包括四川、江西、山东、河南等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的相关地区正在开展试点。截至2015年6月,赣南已发放农房抵押贷款177笔,共3165万元。该县还明确了“贷款户数3000户,贷款金额1亿元”的放贷目标。

  北京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苗晋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贷款压力。此项举措的落实,有利于农民将现有的资源投入市场,提高农民收入,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是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城镇化的现实需要。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强农村土地资源效能,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农村金融注入新活力,提高农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责任编辑:赵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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