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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辈定名公而雅 后人开办同仁堂
发布时间:2013-03-25
文章来源:国宝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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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显扬有四个儿子,长子乐凤翔,次子乐凤鸣,三子乐凤仪,四子乐凤歧。乐凤鸣本来排行第三,因乐显扬的次子早夭,他便排行第二了。乐凤鸣字梧岗,生于顺治十八年(1661)。乐显扬很喜欢乐凤鸣,不过“爱之越深,责之越苛”,乐显扬对他的教育也非常严格,除了常给他讲人生的道理,讲世上的忠奸善恶之外,也讲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医药知识。只是年幼的乐凤鸣此时还不能完全领悟。
    康熙四十一年(1702),按照中国传统的干支纪年是壬午年,乐风鸣乡试归来。这可是一件大事,乡试通过就是举人了。可是乐凤鸣回来后,却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也不看那些四书五经了,也不写那些八股文章了,像是个闲人一样。
    人们都感到奇怪:“他是中举了呢,还是名落孙山了呢?”
    “是啊,要是中了举,那就应当准备会考。要是没有中举,就当再接再厉,哪能这样清闲无事?”
    乐凤鸣有没有中过举,还真是一个谜。任何时代都有一股社会潮流,推动着人们身不由己、随波逐流地前行。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考科举,走仕途,就是这样一股强大的潮流,它让读书人把做官当成人生的唯一目标。乐凤鸣因为父亲的成功,受到了比他的前辈们更好的教育,因此,考科举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按清朝的科举制度,没有任何功名的学子称为“童生”,童生要通过“县试”“府试”和“院试”才能成为秀才。当了秀才之后,再通过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成为举人。中举之后,还要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会试”,通过了会试即为进士(贡士)。进士分为三甲,头甲的第一名便是才子佳人戏里的主角——“状元”。
    乐凤鸣曾在自叙中说过“壬午年乡比后,闲居无事”。有人因而认定他没有中举,但是乐家的族谱上又记载着他受封为“内阁中书”。“内阁中书”是清代设的官职,官阶为从七品,掌管撰拟、记载、翻译、缮写之类的事。只有“秀才”的功名是不可能受封为“内阁中书”的。这和乐家族谱的记载不是矛盾吗?产生这种矛盾的可能性有两种:一种可能是,乐凤鸣在壬午年乡试时中了举,中举之后,就有资格参加会试。按清朝的制度,会试落榜的举人,也有当官的资格。因此即使乐凤鸣会试落第,他仍有资格受封为“内阁中书”。
    不避讳言,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内阁中书”是“捐纳”而得。“捐纳”就是捐钱做官。清朝有一个和科举制度并行不悖的选官制度,就是“捐纳制”。卖官鬻爵在清朝是合法的“政府行为”,是国家募集资金的重要手段,卖官所得悉数纳入国库,当然,这中间有没有“跑冒滴漏”,那就只有天知道了。捐纳的名目不尽一样,康熙平定准噶尔汗噶尔丹的叛乱(1688—1697)时,因为缺乏资金,曾下令卖官募捐。清朝捐纳的人很多,而且价钱也不是很高。在乾隆时,二十石米就可以捐个七品官。因此,商人为经营方便,士绅为游走上层,文人为结交广泛,常常会捐个官职。“捐纳制”的弊端早有定论,不必赘言,但也应当看到,在当时的条件下,乐凤鸣捐个官,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拓展事业的权宜之计。不过,更值得人们关注的,不是乐凤鸣中没中过举,怎么得到的“内阁中书”,而是乐凤鸣为什么会在壬午年乡试之后“闲居无事”。这是因为,他突然对人生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

责任编辑: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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