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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大案终审:劣质油销售额近亿元
发布时间:2013-06-02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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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沟油”案二审宣判。视频截图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宁海县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柳立国等被告人特大制售“地沟油”犯罪案件,受到关注,因为涉及到人们最为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2011年,公安机关摧毁了一个覆盖14省区的“地沟油”犯罪网络,查获黑窝点6个、生产线2条、制成品100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32名。作为集“掏捞、粗炼、倒卖、加工、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全环节、跨省份”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条,该案堪称“全国破获的第一案”。

  今年4月17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7年到15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7名被告人提起上诉。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查获

  “地沟油”经4道工序成为成品油

  经审理查明,山东省平阴县籍被告人柳立国早年经营猪油加工厂,后成立了平阴县中兴脂肪酸甲酯厂、济南博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转向餐厨废弃油(“地沟油”)回收再加工业务。

  2011年7月,宁波警方在查处一起地沟油掏捞、粗炼案件时,发现这些掏捞的地沟油都被山东的一家公司收购。在调查取证后,他们发现了这家公司的秘密。在公司厂区最北侧有一个挂着料场牌子的钢结构大棚,拉起卷帘门,里面是一个存放有上百个盛满地沟油油桶的仓库,气味刺鼻难闻,从油桶里抽出来的地沟油呈浓稠的乳白状,是从收集地沟油的商贩手中买来的原料。在这里,这些原料被“洗白”,用的就是旁边堆放着的“白土”。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丁仕辉介绍,这些白土是一种吸附剂,通过吸附,可以去除油中的异味,而生产柴油的企业根本就用不着“白土”。洗白后的地沟油,再经过水解、分体、蒸馏三道工序,去掉气味和杂质,形成成品油。

责任编辑:子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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