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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9月起将有规可依
发布时间:2016-08-02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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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8月1日电 (记者林丽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日召开互联网企业座谈会,约谈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几十家知名互联网企业,落实9月1日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张国华说:“互联网企业务必在9月1日前按期做好整改合规工作,例如所有的互联网广告都要标注‘广告’,程序化购买广告要标明广告来源,广告发布者、经营者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不发布、不经营违法违规广告等。”

  目前,互联网广告行业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部分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没有尽到广告审查义务。部分网站金融广告违法率超过50%。如有的广告,介绍理财产品“投资理财100%全额本息保障”“35倍银行存款利率”等等。医疗类广告违法表现主要是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违禁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

  张国华强调:9月1日之后,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会依据《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开展互联网广告的监管执法,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还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出现违法行为,会对企业信用造成影响。

  此外,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目前正处于“边建设、边开发、边使用”状态,将于9月1日试运行。

责任编辑: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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