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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负面不断的丽江景区不能止于“双黄牌”警告

2017-02-27 16:41:56  |  来源:  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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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旅游局2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评定,全国旅资委决定给予云南省丽江市丽江古城景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镜泊湖景区、辽宁省大连市老虎滩海洋公园?老虎滩极地馆等3家5A级旅游景区作出严重警告,要求限期6个月整改,如果整改不合格,上述景区将面临被取消5A景区资格的处罚。(2月26日《新京报》)

  仅仅是最近一段时期,丽江的负面新闻就不少:女游客丽江被打、副省长丽江被坑、网友被丽江古城区官微怒怼……现在丽江被全国旅资委警告、面临摘牌风险,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也说明,国家级景区动态管理机制逐渐常态化,旅游监管的力度不断加大。

  不过,我们似乎也不能高兴得太早。别忘了,严重警告这事儿,丽江已经不陌生了。2015年10月,国家旅游局就曾召开发布会,对丽江古城景区严重警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当年信誓旦旦宣称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具体的措施,最到位的执行力,落实好整改工作”的丽江,又被发了一张黄牌警告。为什么丽江两年内的两张黄牌没有变成红牌,为什么有的景区第一次警告就发了红牌?这里面似乎缺乏明确的规则和界定,也显示出监管的不够严肃。

  更重要的是,摘牌对丽江真的是最有效的震慑方式吗?如果丽江真的怕摘牌,何以被警告一次后也不见改进,有些问题甚至更加严重了?如果丽江并没有那么忌惮摘牌,甚至在两次警告后,仍然我行我素;那么,摘牌就会变成“纸老虎”——听起来吓人,实际上不起作用。

  这并非笔者危言耸听。一方面,摘牌之后,旅游部门并未给复牌设置过高的门槛,相关的管理办法只是规定了“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等级”,语焉不详之下留给了景区更多的操作空间,不少被摘牌的景区都喊着“明年复牌”。显然,按照景区的理解,复牌不是从头开始“创建申报”,而是整改合格后直接“恢复资质”。另一方面,摘牌本身除了给景区带来面子上的损失之外,有没有带来实际的影响?如果高价门票照收,负责人的乌纱帽照戴,那景区自然也就“马照跑、舞照跳”,哪里会对整改上心呢?

  因此,摘牌不是万能的,要出台配套的惩戒措施,让景区真正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监管压力。同时,景区管理不仅是旅游部门一家的事,还需要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治理、综合施策。只有多管齐下,消除景区乱象、营造良好景区环境的工作才能真正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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